项目概况:
1、项目概况
1)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宜化楚星公司”或“该公司”)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独资设立,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(湖北宜都化工园),法定代表人林剑,注册资本7.5亿元人民币。
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仅对该公司年产20万吨生态复合肥项目的生产装置及辅助配套设施进行验收评价,具体包括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,以及项目界区内供气、供热、供水管线、供配电线路、消防设施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。
2)本项目涉及的氨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。本项目复合肥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。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。
3)本项目主要危险、有害因素有火灾、可燃气体爆炸、容器爆炸、管道爆炸、中毒、窒息、灼烫、触电、机械致害、起重致害、厂(场)内车辆致害、高处坠落、跌落、物体打击、坍塌、泄漏、其他等。其中火灾、中毒、灼烫、机械致害为本项目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。
4)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,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;企业设置了安全监察部,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了持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,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。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较完备,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。
2、评价结论
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生态复合肥项目按照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安监总局令〔2012〕45号发布,安监总局令〔2015〕79号修正)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、施工,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,安全风险可以接受,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