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生态复合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
发布时间:2026-09-04
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
记录编号:GX-AP-JL-13
项目编号:GX-WH-A2026057
记录编号:GX-AP-JL-13
项目编号:GX-WH-A2026057
| 项目名称 | 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生态复合肥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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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概况: 1、项目概况 1)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宜化楚星公司”或“该公司”)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独资设立,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化工园区(湖北宜都化工园),法定代表人林剑,注册资本7.5亿元人民币。 本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仅对该公司年产20万吨生态复合肥项目的生产装置及辅助配套设施进行验收评价,具体包括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,以及项目界区内供气、供热、供水管线、供配电线路、消防设施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。 2)本项目涉及的氨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。本项目复合肥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。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。 3)本项目主要危险、有害因素有火灾、可燃气体爆炸、容器爆炸、管道爆炸、中毒、窒息、灼烫、触电、机械致害、起重致害、厂(场)内车辆致害、高处坠落、跌落、物体打击、坍塌、泄漏、其他等。其中火灾、中毒、灼烫、机械致害为本项目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。 4)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,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;企业设置了安全监察部,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了持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,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。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安全管理制度、安全操作规程较完备,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可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。 2、评价结论 湖北宜化楚星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生态复合肥项目按照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安监总局令〔2012〕45号发布,安监总局令〔2015〕79号修正)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了设计、施工,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,安全风险可以接受,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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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| 杨顺 | 联系电话 | 15071815844 |
| 项目负责人 | 李强 | 技术专家 | / |
| 报告编制人 | 李强、刘旺胜、黄昊 | 报告审核人 | 陶伟 |
| 技术负责人 | 李鹏 | 过程控制负责人 | 赵圣 |
| 现场评价人员 | 李强、黄昊 | 注册安全工程师 | 李强、黄昊、李疆儒、孙英才、刘旺胜 |
| 主要任务 | 现场实地勘察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、周边环境及安全距离等。 | ||
| 现场工作时间 | 2026年4月28日 | 报告提交时间 | 2026年 8月25日 |
| 现场照片 | |||
![]() 原料药车间四 现场评价人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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